檢送「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乙份

  •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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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113日臺教文()字第1122500127號函及駐捷克代表處1111230日捷克字第11142202340號函辦理。
二、本校有意申請者請於112220(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妥應繳文件(請依簡章第七點排序後掃描成一個PDF)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俾便本處彙整,逾期或文件有誤恕不受理。請勿逕行將文件寄至教育部。
三、本案承辦人:交流組謝文彬,分機3772(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國際長 葉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