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文語檢報名條件異動)公告本處辦理2016~2017年赴英、法德文組姊妹校交換留學生聯合甄選作業辦法

  • 2015-10-16
  • Ruling 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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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作業辦法及報名相關表件,如附加檔。

二、報名日期:104年1020(星期二)起至1127(星期五)下午5止。

三、報名流程:有意申請者備妥甄試報名表、資料,送系、所、院資格審查推薦;通過系、所、院審查推薦者 ,資料由系辦送交國際處參加甄()試作業。

四、應備資料:

(1)   報名表

(2)   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3)   語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或網路成績列表,正本於口試時驗核)

(法、德文組若無法於口試時提出法、德文語言檢定成績證明,可先持應考證明代替,再於1051月中旬補交正式成績證明文件)

(4)   授課老師推薦函2(外文)

(5)   中文及英文、德文、或法文自傳

(6)   中文及英文、德文、或法文研習計畫書

(7)   保證書

(8)   諮輔組心理測驗參加證明

(9)   其他相關有助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可縮印使用;正本備查)

資料不超過16頁,單面列印,並請統一以A4格式製作(成績單及語言能力證明可用原格式),依序整理,不必裝訂,以單層L型塑膠講義套送件。(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五、有意申請者,請務必攜帶「諮輔組心理測驗參加證明」至學務處諮商輔導組完成赴海外交換留學之賴氏人格測驗。本學期排定3個團體測驗時段,申請者請擇一參加施測;測試地點將公告於本處網頁。

(1) 1028() 16:10~17:00

(2) 119() 14:10~15:00

(3) 1118() 13:10~14:00

六、請推薦人及系所主管於報名表中「系所主管推薦意見及簽章」欄中加註對學生人品之意見。

七、為配合個資保護法,申請者提供之申請資料,僅供交換生作業使用。

八、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網站,或洽本處業務承辦人:

歐美、大洋洲:李靜宜小姐(校內分機2002;專線26296579);

韓國、蒙古、印尼、馬來西亞:楊鳳僊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日本:顏嘉慧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