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受理103學年度服務學習學生獎勵推薦申請,相關事宜請詳說明。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服務學習學生獎勵實施要點」(見附件1)辦理103學年度之學生服務學習獎勵措施。 二、獎勵對象: 個人獎:本校參與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社團之學生,有特殊表現者。 團隊獎:本校參與志願服務團隊(可為修習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之小組或社團團隊,人數須六人以上),具特殊表現者。 三、薦送原則及評選請見實施要點相關規定。 四、申請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104年9月30日止。 五、申請方式:學生填寫申請表後,由指導教師簽名,並將申請表與相關附件檔案以紙本形式,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服務學習辦公室B423。 六、聯絡人:吳恩慈小姐2398 學生事務長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