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23蘭陽校園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暨行政業務聯合工作會報第4次會議修正通過
103.12.30公布
104.01.15蘭陽校園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暨行政業務聯合工作會報第5次會議修正通過
104.01.22公布
獎項名稱 | 名額 | 申請資格 | 應繳證件 | 截止日期 |
青出於蘭 傑出獎 | 1 | 一、各系(組)推薦1至2名。 二、推薦資格 (一)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二)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85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三)大學期間曾參與校內外正式競賽活動,有具體事蹟者。 三、評選:分2階段評選 第一階段(60%):網路票選 (一)票選日期:4月20日12:00至4月30日12:00止。 (二)蘭陽校園教職員工生每人1票。 第二階段(40%) (一)申請學生1分鐘自我介紹暨推薦(日期另行通知)。 (二)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 1.申請書 (姓名、中英文具體事蹟說明) 2.歷年成績單 3.具體事蹟文件佐證 4.學士照電子檔。 | 104年 4月17日 |
青出於蘭 領袖獎 | 2 | 一、各系(組)推薦1至2名。 二、推薦資格 (一)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二)操行85分以上。 (三)大學期間擔任校內外團體組織領導者或幹部,對社會或校園有具體貢獻。 三、評選 (一)被推薦學生所屬學系(組)師長或社團指導老師推薦信1封(每位師長以推薦一位學生為原則)。 (二)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 1.申請書 (姓名、中英文具體事蹟說明) 2.歷年成績單。 3.具體事蹟文件佐證 4.學士照電子檔。 | 104年 4月17日 |
青出於蘭 國際獎 | 2 | 一、自行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二)操行85分以上。 (三)大三出國一年且完成4門以上(含4門)正式課程抵免。 三、評選:分二階段評選 (一)第一階段(70%) 1、大三出國留學心得(10%)(如有特殊表現、事蹟尤佳)_承辦人送請專業老師評分。 2、托福或雅思成績(40%):申請者_承辦人依換算公式計分。 3、出國期間正式課程成績經學系承認抵免學分之平均成績(50%):教務人員審核提供。 (二)第二階段(30%) 業務承辦人員累計上述三項積分並排序,取積分高之前5名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 1.申請書。 (姓名、中英文具體事蹟說明) 2.歷年成績單。 3.大三出國留學心得。 4.相關證明文件。 5.學士照電子檔。 | 104年 4月17日 |
青出於蘭 學分獎 | 1 | 一、學生無需申請,由教務業務審核並提供。 二、資格(70%) (一)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二)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2分以上,操行85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三)各系(組)學生大學期間一、二年級及四年級第1學期修得最高學分數者。 三、評選(30%) 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 1.學士照電子檔。 | 104年 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