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外語翻譯」、「外國文學」、「外語華語教學」、「外文外交」等4個學分學程申請及審查程序
說明:
一、各學程設置規則及申請表:請自外語學院網頁下載:
二、受理收件時間及地點:有意申請的同學應於105年6月6日(一)~14日(二)下午2:00-5:00
將申請表及應附資料送達外語大樓FL413外語學院進學班辦公室
三、審查程序:6月20日(一)學生申請修讀之外語系進行初審
6月24日(五)外語學院院辦複審
6月30日(四)學生申請修讀之外語系公告通過修讀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