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輔系、雙主修申請相關事宜
說 明:
一、依本校行事曆規定,104學年度輔系、雙主修之申請日期訂於
5月20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學生申
請表經兩系系主任簽核後,於申請截止日前繳回原系彙整。
二、請各學系依下列日期,將貴系學生申請表彙整,並附上申請
學生名冊(請協助依年級、班別排列,核定結果請註明同意
或不同意),擲回註冊組,俾便作業:
輔系:6月5日(星期五)
雙主修:7月21日(星期二)
三、10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自104年7月15日起即可受理申請,
各系在受理申請輔系、雙主修時,請依照本校修讀輔系、
雙主修辦法辦理,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本處註冊組(分機2367、
2366、2368、2210);蘭陽校園教務業務同仁(分機7002、
7003)聯繫。
四、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雙主修,須於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陸生
之校系範圍內辦理,爰104學年度歷史學系、航太工程學系、
會計學系、運輸管理學系、德國語文學系等5學系,不得招收
陸生。
五、檢附104學年度輔系、雙主修申請表、104學年度申請輔系、
雙主修學生空白名冊、修讀輔系辦法及修讀雙主修辦法。
教 務 長 鄭 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