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本校獎勵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說明:
一、本獎補助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參加校外各類專業學術競賽,開發學生專業技術潛能
與創意,以提升就業競爭能力及增進校譽。
二、申請資格:
(一)符合「淡江大學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獎勵實施要點」(附件1)第三點
第(一)~(十)款規定,且參賽或獲獎時間為104年8月~11月者,但已領取本校其
他單位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覆提出申請,申請學生須簽具切結書(附件2)。
(二)同一學年度內學生申請參賽補助金或競賽獎勵金至多2次,同一企劃案或同一
團體獲獎,以獎勵1次為原則;若多次參賽或獲獎,請先自行揀擇2件競賽提出
申請。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應備齊下列文件,由各系所助理查核申請資料並確認學生在學
身分,經指導教師、系所主管及院長推薦後,最遲於11月30日(星期一)送交研究
發展處核定獎勵。
(一)申請表(附件3)。
(二)切結書(附件2)。
(三)競賽活動報名表或邀請函及論文等相關證明文件。
(四)競賽活動辦法、簡章或活動流程表。
(五)參賽或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六)可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之文件。
(七)競賽作品影本或成果影音資料。
(八)參賽級別分屬全國性競賽及國際性競賽,請檢附足以證明所申請級別之
相關佐證資料,如主辦單位公布之參賽學校、國家等資料。
(九)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四、獲獎補助名單及金額核定後,將委請各系所轉送領獎通知並協辦後續請款事宜。
五、業務承辦人﹕駱慈愛小姐,分機:2197。
研發長 王 伯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