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教育部「学海飞飏」与「学海惜珠」专案计画
说 明 :
一、依据教育部100 年 11 月 24 日台文 ( 三 ) 第 1000213232 号函办理。
二、请本校办理学生短期出国 (不得少于一学期)之系所,依据「学海惜珠」及「学海飞飏」专案,推荐拟于 101 学年度出国研修且符合资格之学生。(请参考作业说明)
三、申请资格及名额
1.学海飞飏:100 学年上学期成绩班级排名前 30% ,各系所出国人数35 名 以下推荐5 名,35名以上推荐10名。
2.学海惜珠:名额不限 但须领有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且100学年上学期成绩在各系所前 40 %
3. 外语能力检定考试成绩单影本(至英语系国家ibt61以上,至其他语系国家为:法文系:A2 /德文系:B1/西语系:DELE A1/日文系:N2 /俄文系:由系上审核通过并推荐)
四、申请资料含申请者、中文历年成绩单(有排名)、中英文自传及中英文读书计画书、外语检定考试成绩单影本、申请书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 Word 档),其他以纸本缴交即可。请同学备妥以上文件于101年2月20(星期一) 前缴交至各系所助理,请各系所协助汇整申请推荐名单由主管签章后先送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境外生辅导组,以利办理审核及报部作业, (有排名之成绩先送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境外生辅导组,以利办理审核及报部作业,(有排名之成绩单则配合教务处作业于3月10日前补缴,委由系所统一补交)。
五、申请学校:以姊妹校及系所推荐之大三出国留学学校为主,如非姐妹校请参考2011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http://www.arwu.org/Chinese/index.jsp
六、获此两项专案奖助者如未能于 102 年 10 月 31 日前出国并研修学分者 (大学部每学期至少修习 6 学分,研究所至少修1门课1学分),则视同放弃。
七、检附简章、申请表及相关规定,请详阅,未符资格者不予受理。
八、兰阳校园业务联络人:游庆怡(校内分机:7014)。
附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