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蘭陽校園青出於蘭畢業獎甄選

  • 2012-04-23
  • Ruling Digital

獎項名稱

名 額

申請資格

應繳證件

截止日期

青出於蘭
傑出獎

1

1.各系推薦1至2名。
2.推薦資格
(1)100學年度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2)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2分以上,操行82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3)大學期間曾參與校內外正式競賽活動,有具體事蹟者。
3.評選
(1)網路票選(60%)
甲、票選日期:5月7日12:00至5月11日12:00止。
乙、蘭陽校園教職員工生每人1票。
(2)申請學生1分鐘自薦(40%),評選小組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3)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具體事蹟文件。

5月4日

青出於蘭
領袖獎

2

1.各系推薦2名。
2.推薦資格
(1)100學年度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2)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82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3)大學期間擔任校內外團體組織領導者或幹部,對社會或校園有具體貢獻。
3.評選
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具體事蹟文件。

5月4日

青出於蘭
國際獎

2

1.自行申請。
2.申請資格
(1)100學年度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2)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3)大三出國一年且修3門正式課程(含3門)以上。
3.評選
(1)托福或雅思成績(40%)_申請者提供。
(2)出國期間正式課程成績經學系承認抵免學分之總成績(50%)_教務人員審核提供。
(3)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10%):上述(1)及(2)之積分合計前五名學生。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相關證明文件。

5月4日

青出於蘭
學分獎

1

1.學生無需申請,由教務業務審核並提供。
2.資格
(1)100學年度蘭陽校園應屆畢業生。
(2)大學期間學業總平均72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體育、軍訓或護理成績及格。
(3)大學期間一、二年級及四年級第1學期修得最高學分數者。
3.評選
評選小組會議進行甄選。

1.歷年成績單。
2.教務人員業務報告。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