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臺美菁英短期研習獎學金」甄選

  • 2012-03-23
  • Ruling Digital

一、依據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10139日東海際字第10135000750號函辦理。
二、計畫辦理選送與美國佛羅里達州、馬里蘭州及德州之大學校院簽有高等教育合作備忘錄之國內大學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各該州短期留學。
三、該獎學金獎額為1單位補助受獎生就讀州立大學一學期者新臺幣30萬元,補助就讀私立大學者新臺幣40萬元,同一學生最多得申請2單位;每校至多選送4位學生申請,受獎補助以每校4單位為原則。
四、本獎學金僅接受國內大學校院之推薦,不接受個人申請。
五、申請者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淡江大學正式註冊且非當學年畢業之學生。
2.
申請人須為2012年赴美佛州、馬里蘭州及德州之大學校院由秋季班起,就讀一學期(semester)或一學年之學生。
3.
申請人須通過英語能力檢測托福測驗(IBT)75分或IELTS 6.0 以上。
4.
在學期間曾經接受本獎學金補助之受獎學生,不得重複申請。
六、以下申請文件資料均須檢送一式兩份:
1.
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
2.
獎學金申請表。
3.
歷年中英文成績單(含班級名次與百分比)。
4.
兩年內有效之英文能力檢測成績具有托福測驗(IBT)75 分或IELTS 6.0 以上之成績單影本。(口試時攜帶成績單正本備查)
5.
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
中英文自傳各一份(中文2 頁、英文1500 字以內)
7.
英文學習計畫(1000-1500 )
8.
系所教授推薦信一封(中英文皆可)。
9.
淡江大學報名表
10.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學生個人傑出表現、國內就讀學校與研習學校實質交流或研習學校提供獎學金、學費減免等證明文件。
七、申請程序:有意申請者,請於100420(星期五)下班前,透過系、所、院程序將申請人資料,送國交處審查;通過初步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並通過面試者,由學校轉薦承辦單位審查。
八、申請人經審查委員書面審查及面試後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將於101 5 月由教育部公告。錄取者應於指定時間內回覆是否接受獎學金錄取資格,並依申請表上指定之學校與時間入學。放棄資格或未於時限內回覆者,獎學金資格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九、獲獎學生比照大三出國學生,繳交1/4淡江學雜費。
十、獎學金撥款方式、受獎人義務、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獎學金甄試簡章。
十一、本案承辦人:國際處交流組 李靜宜小姐;分機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