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2015年第37屆中華民國大學生訪日研習團」甄選辦法暨報名表(如附件),請 優秀同學參加甄試。
說明:
一、依中國青年救國團104年2月11日號函辦理。
二、本校學生申請資格:
(一) 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積極進取、有團隊精神、對日本及國際事務有興趣之本校一~三年級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及延畢生不為甄選對象。
(二) 不限科系、年齡在25歲以下者。
(三) 中華民國國籍、目前居住於國內者,父母或一方為日本籍者亦不為甄選對象。
(四) 赴日次數不超過兩次(兩次可),且停留日本期間合計不超過3個月(3個月可)者。
(五) 參加同學需具備一定日語、英語能力。(日文系同學須通過日語能力檢定N2、非日文系學生須通過日語能力N3以上。
(六) 曾參加過此項活動者不得重複報名參加。
三、報名辦法: 請申請同學於104年3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以下資料至系辦
(一) 報名表 (學校評語欄位請所屬系所主管填寫評語,並於單位簽章處簽章)
(二) 通過語言能力證明書及成績單影本。
(三) 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一份。
四、本處俟收件截止後,將另請審查委員審查資料及推薦(本校最多推薦男女各3名)至救國團,必要時將另行通知舉行校內面試。
五、本處將於3月20日(星期三)前,通知獲本校推薦同學參加救國團總團部訂於4月17日(星期五)之甄試活動(含日文筆試及面試)。
六、訪日期間之機票、住宿、餐飲、交通等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但出國手續費、個人零用及小禮品除外)。
七、本案聯絡人:國際處紀淑珍(分機:2003)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 李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