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2017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

  •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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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106號辦理。
二、依旨揭計畫規定每校僅能推薦1名學生,如有多名學生申請,需事先內部初審,故欲申請者請於12月30日(五)前備妥書面資料送至課外組SG315室,俾利完成後續申請作業。
三、業務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李庭瑜先生,校內分機222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