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夏令營申請表各乙份
說明:
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759號函及駐捷克代表處111年2月8日捷克字第11142200210號函辦理。
二、本獎學金待遇、申請資格及甄選方式等詳附件簡章,本校將擇優推薦符合規定之優秀學生參加面試,最多薦送5名。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2022年3月4日前備妥申請文件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四、本案承辦人:交流組謝文彬,分機2003。(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本項業務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
國際長 陳小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