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社團法人台灣虛擬及擴增實境產業協會發起成立之「112年補助參與海外會展與國際會議基金方案」資訊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29日臺教資(二)字第1110127820號函辦理(詳附件1)。
二、檢附旨揭作業需知及申請文件(詳附件2),或參閱Tavar協會網站(http://www.tavar.tw)「最新消息」下之「最新公告」頁面查詢。
三、欲申請補助之本校學生請於112年2月28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後逕寄送社團法人台灣虛擬及擴增實境產業協會。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五、本案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林芝羽學輔創新人員,分機:294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