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如附件)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5月12日臺教授青字第1050000284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符合獎勵辦法者踴躍申請,符合資格條件者請備齊相關資料於6月30日(四)前交至課外組(體育館SG315)。
四、業務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 李思潔,分機222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5月12日臺教授青字第1050000284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符合獎勵辦法者踴躍申請,符合資格條件者請備齊相關資料於6月30日(四)前交至課外組(體育館SG315)。
四、業務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 李思潔,分機222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