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乙份。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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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115日臺教文()字第1132500012號函及駐捷克代表處1121222日捷克字第11242202790號函辦理。
二、本校有意申請者請於113220(星期二)中午12時前依簡章第七點備妥申請文件正本一式三份交至國際處,並掃描成一個PDF檔寄至承辦人信箱,俾便本處彙整。紙本及電子檔皆須依簡章第七點排序,逾期或文件有誤恕不受理。請勿逕行將文件寄至教育部。
三、本案承辦人:交流組謝文彬,分機3772(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SDG17(夥伴關係)連結。


國際長 葉劍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