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華語中心為提供華語正規班外籍學生語言交換的機會,徵求有意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之學生(無薪給)
說明:
一、語言交換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任一時段。
二、語言交換地點:臺北校園華語中心B1交誼廳(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語言交換時間。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時須遵守華語中心之相關規定。
四、語言交換時數達30小時以上,華語中心可開立實習證明。
五、本案聯絡人:(02)2321-6320轉8875林老師。
執行長 吳 錦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