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華語中心為提供華語正規班外籍學生語言交換的機會,徵求有意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之學生(無薪給)

  • 2015-10-01
  • Ruling Digital

明:
 
    一、語言交換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任一時段。
 
 二、語言交換地點:臺北校園華語中心B1交誼廳(台北市金華街1995號)。
 
 三、意者請填妥線上申請表單http://goo.gl/forms/ct3A69xHEG,待華語中心進行外籍學生媒合後,另行通知
            語言交換時間。與外籍學生進行語言交換時須遵守華語中心之相關規定。

 四、語言交換時數達30小時以上,華語中心可開立實習證明。

 


 

 五、本案聯絡人:(02)2321-63208875林老師。
 
 
 
 執行長   吳  錦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