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1003A號通告相關資訊

  •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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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教文(六)字第1100160237號。
二、申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 23:00止,詳如附件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1003A號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