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1003A號通告相關資訊 2021-11-30 Admin Admin 一、臺教文(六)字第1100160237號。 二、申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 23:00止,詳如附件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1003A號通告。 第111003A號通告-特里爾大學.pdf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