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具領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 2015-05-21
  • Ruling Digital

  旨:公告10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具領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明:

一、103學年度起畢業生可至「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查詢畢業離校手續是否完成,103學年度第2學期開放查詢日期:10461日起至1041030日止,網址:http://sinfo.ais.tku.edu.tw/tkuGrd/(連結路徑:淡江大學首頁-淡江學生-教務資訊-學籍-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

二、領取證書時,畢業離校手續查詢結果為「尚未完成」者,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後,親自攜帶完成離校手續之畢業生離校程序單學生證(查驗後歸還)私章(研究生另需繳交經圖書館核驗論文正本1,境外生另需繳交境外生離校單)領取證書,查詢結果為已完成者不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

三、領證時間、地點如下:

()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04618日(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淡水校園: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蘭陽校園:蘭陽校園聯合辦公室(CL312)

()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04723日(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

研究所: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大學部:活動中心

1財金、航太、水環、電機

2會計、企管、資管、管科系

3資圖、中文、歷史、理學院各系

4國企、機電、公行、統計系

5日文、英文、西語、法文系

6產經、保險、經濟、大傳系

7資工、化材、俄文、德文系

8資傳、教科、建築、土木、運管系

9:蘭陽校園學系

()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暑修上期於819()、暑修下期於922